课程内容:
[计划特点] |
考试特点: 1 、采取国际化最新考试技术,各系列培训认证严格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系 统、统一评判标准。 2 、全部采用独立开发的考试系统,应用计算机化考试。 3 、考试中心可以随时按照要求组织考试,最大化的满足灵活的考生时间和考试的客观严肃性。 4 、认证考评由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技术资格认证办公室和考评管理办公室组织管理。 5 、由各加盟“百校万人”计划的院校建立考试中心实施考务工作。 6 、各专业方向课程考试合格者全部实行“一考双证制”均由全国高科技教工委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职业教育考试中心 颁发相应专业方向不同等级的《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技术资格证书》和人才入库《全 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推荐证书》。 优惠特点:更重视能力考核的考试制度,避免职业教育再次沦为应试教育。 说明:采用缴纳20元考试费即可参加认证考试,考试通过后,按照面向社会认证费的全额补齐认证费差价即可获得《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技术资格证书》和人才入库《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推荐证书》。 |
[计划背景]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6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加速培养造就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人事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制定了《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以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自1995年起,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培养造就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专项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到2000年,入选工程”的各类人才近万名,形成了分层次、多渠道培养造就优秀年轻人才的工作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全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6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为继续做好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现制定2006—2010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国年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立,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我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的发展。参照国际惯例,积极推行专业化、国际化的在职继续教育与技术资格认证,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为企事业单位服务,为社会服务。经研究,全国高科技教工委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职业教育考试中心决定自2006年6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针对各大专院校的“百校万人”计划,联合100所职业教育实施水平名列前茅的高校,首批完成10000名大学生的技术资格鉴定工作,为大学生进入职场提供多元化的支持,为快速成为“职场精英”打下良好基础。 |
[组织管理]
1、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技术资格认证办公室负责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工作整体部署和质量督导管理。
2、各省“百校万人”计划管理中心负责该省的考试认证管理工作。
3、各省“百校万人”计划管理中心负责该省各院校教学基地的管理工作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以保证授权
教学基地的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考试说明]
1、考试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院校考试中心向各省“百校万人”计划管理中心申请批复。
2、认证考核包括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两部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能力考试采用客观计算机
无纸化闭卷的方式,实践能力考核采取撰写论文并进行答辩。
3、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技术资格认证“百校万人”计划中包含的认证分为助师级、师级二个等级,师级
包括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两部分考核,助师级只进行综合能力考试(具体考核文件另发)。
4、考试时间提前15个工作日有院校考试中心向“百校万人”计划管理中心预约,由各“百校万人”计划管
理中心批复,并协助实施考试、考务工作。
5、认证课程培训由各院校教学基地组织实施。
[认证主考机构]
主管机构:全国高科技教工委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
主考机构:全国高科技教工委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职业教育考试中心
CETC全国职业教育项目管理中心
[计划包含认证项目]
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技术资格认证项目办公室及考评委员会目前已推出15大系列技术资格认证职业。
职业方向 | 认证名称 | 级别 | 学历要求 | 面向对象(在校生) |
人力资源 | 人力资源管理员 | 五级 | 中等学历 | 相关专业技校、中专、职校、职高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员 | 四级 | 中等学历 | 相关专业技校、中专、职校、职高 |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三级 | 高等学历 | 相关专业高职、大专、本科 | |
职业经理 | 助理职业经理人 | 三级 | 高等学历 | 相关专业高职、大专、本科 |
涉外秘书 | 涉外秘书 | 五级 | 中等学历 | 技校、中专、职校、职高 |
高级涉外秘书 | 四级 | 中等学历 | 技校、中专、职校、职高 | |
理财规划 | 助理理财规划师 | 三级 | 高等学历 | 相关专业高职、大专、本科 |
心理咨询 | 助理心理咨询师 | 三级 | 高等学历 | 相关专业高职、大专、本科 |
企业行政管理 | 助理行政管理师 | 三级 | 高等学历 | 相关专业高职、大专、本科 |
企业培训 | 助理企业培训师 | 三级 | 高等学历 | 相关专业高职、大专、本科 |
项目列表:第二页 |
| |||||||||||||||||||||||||||||||||||||||||||||||||||||||||||||||||||||||||||||||||||||||||||||||
[申报教学基地] 按照统筹规则,合理布局、严格条件、择优建点的原则,审查建立授权教学基地的可行性。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技术资格认证教学基地发展工作于2006年3月启动,全国各省市符合条件的院校可向各省“百校万人”计划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各省“百校万人”计划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核发《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教学基地授权书》,明确认证的项目、等级和类别,方可开展具体项目的招生、培训工作,申请日期自2006年6月1日开始。拟申请《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院校教学基地》“百校万人”计划的院校填写《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院校教学基地申请表》,将申报材料一并报到各省管理中心。 | |